明明就是老公外遇,離婚後她卻得奉上一半財產當贍養費

明明就是老公外遇,離婚後她卻得奉上一半財產當贍養費
2021-11-17

最近,媒體的注意力集中在這樣一個事實上,即配偶權馬薩諸塞州聯邦內與贍養費有關的重大變化可能即將發生。



我們都聽說過一些人因離婚而背負著看似不公平且永無止境的贍養費義務的恐怖故事。
無論您是贍養費的接受者還是債務人,毫無疑問,配偶權贍養費法都需要改變。
目前,在馬薩諸塞州,贍養費基本上是根據接受者的需求和債務人的收入逐案確定的。
儘管配偶權離婚律師和法官使用了許多不同的公式作為確定配偶贍養費金額和期限的指導方針,
但仍有必要進行改革以增加這些領域的統一性和結構。


 

馬薩諸塞州目前的贍養費結構基於多年前的傳統家庭結構,配偶權其中配偶是主要的工資收入者。



另一方配偶通常在教育和/或就業能力方面受到限制,
作為家庭主婦,主要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
今天,許多主要的家庭主婦和/或配偶權看護人賺取收入並獲得了一定程度的教育,
這將使他們能夠就業。儘管家庭動態與時俱進,
贍養費法律並未跟上步伐,基本保持不變。
今天,通常在離婚時,債務人發現自己有贍養義務,
這在經濟上是毀滅性的,並且可能會持續到退休年齡。
馬薩諸塞州現行贍養費法律的可能變化可能包括與任期限制、排除第二配偶的收入和資產、
基於贍養費接受者的同居或再婚的限制以及與收入有關侵害配偶權的限制、加班費和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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