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了算!談侵害配偶權之訴與法官自由心證

法官說了算!談侵害配偶權之訴與法官自由心證
2021-06-01


第三方介入補償。多少錢?


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制度是指在侵害配偶權中,因過錯方的行為導致夫妻離婚時,無過錯方應當對無過錯方進行民事賠償的法律制度。第1091條規定可以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情形有四種:(一)重婚; (2) 與他人同住的配偶 (3) 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物質損害賠償是指因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的損害

侵害配偶權方應當依法賠償受害方的經濟損失。在侵害配偶權中,加害方的行為(限於民法第一百零九十一條規定的四種法定情形)給受害人造成經濟損失,加害方應當賠償經濟損失。例如,一方的家庭暴力對另一方造成了傷害。由此產生的醫療費用、護理費用和交通費用。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因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的損害

行為人應當依法賠償受害人的精神損失。在侵害配偶權中,因一方過錯而造成的離婚,必然使無辜的一方受到損害。這種損害包括物質方面和精神方面。侵害配偶權的法律依據是,解釋規定:被害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社會公共利益,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以侵權為由,人民法院應當准予受理。

提出侵害配偶權流程

1.撰寫起訴狀
2.法院遞交起訴狀
3.法院收到後便會開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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